在经过2008年迎接北京奥运会、2009年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今年的大干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之后,本市的路灯无论规模数量、照明亮度、控制技术先进程度、外观造型与周边景观的和谐程度,都得到了大幅提升,并在全国名列前茅。
每当夜幕降临,一盏盏华灯照亮了一条条通衢大道,火树银花般将津城装扮得分外妖娆,如果您从高空俯瞰大地,美丽的天津恰似一片灯火的海洋,让您顿生天上银河飘落人间的感觉。
路灯是城市照明的关键设施,更是展示一座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文化品位的重要载体,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本市的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照明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前天晚间,在河东区新建成的万达广场对面,家住懿德园小区的温大爷正偕老伴儿遛弯儿,看着中环线上路灯和万达广场上霓虹灯交相辉映,温大爷感慨地对记者说,在他的少年时代,共和国的经济刚刚从三年自燃灾害造成的困难中恢复,有位叫蔡祖泉的工人发明家发明了当时被称为“人造小太阳”的新光源灯具,本市在解放桥旁的一座大楼上安装了一盏,看惯了白炽灯和小瓦数水银灯的市民无不为之惊叹,一连多日有成群的人专门在晚上赶到那里,就是为了看一看是不是真有地上掉根针都能看得到照明程度。你再看看今天,走到哪里都亮如白昼,就冲这一点,生活在现今的人们真是有福啊!
本市在全国大城市中最早有了路灯,清光绪14年(1888年),现今南开区东马路临街的店铺前便有了煤气路灯,每天晚上由专人点燃,但当时的煤气由外商的瓦斯会社供应。到了光绪32年(1906年),比利时商人在天津开办电车电灯有限公司,为宣传售电,开始在老城厢地区安装白炽路灯,后来发展到近万盏,天津由此进入电灯照明时代。风雨飘摇的旧社会,本市路灯事业步履维艰,到天津解放时,全市仅有残缺不全的路灯11000余盏,市区边缘和大部分郊区基本没有路灯。上世纪50年代,路灯职工满怀对新社会的热爱忘我劳动,新装了数万盏路灯并向郊区发展。1964年,在和平路安装本市第一批葵花造型的高压水银灯,葵花灯一度成为了本市的一种象征。14年后的1978年,第三代光源——高压钠灯和一批新型灯具投入城市照明,使得路面照度和节能效果再次大幅提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市迈开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城市道路不断拓宽、延伸,立交桥等新生事物开始出现在津沽大地,伴之而来的是高杆组合灯等新灯具、金属卤素灯等新光源的投入使用。尤其是近年来,本市的城市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飞速发展,路灯更是随着一条条新建的道路和公共场所一起,以不断更新的优美造型和柔和的光线,照亮并扮靓着美丽津城。
截至目前,本市的1205条道路和1175个居民小区共有路灯14万余盏,路灯数量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现已基本消灭白炽灯,就连高压水银灯也仅存在于一些相对偏僻的道路,或照明度要求较低的河畔景观灯中,全市路灯的平均照明度比10年前翻了一番。专供路灯的高低压供电线公里,其中多数为地下电缆,路灯变压器1615台,变电总容量11.7万千伏安。1988年,路灯职工靠自主创新,建成了覆盖全市的路灯智能化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外环线以内路灯设施的集中统一控制、检测和适应人性化需要的启闭管理。自那以后,又陆续采取了装设节能器和零点灭灯、双头或多头灯具半夜后转为单头照明等调控措施,并在新装路灯时尽量选择高光效、长寿命的高强气体放电光源。并要求照明效率高且亮度均匀。居住区道路、商业街可采用装饰性灯具,但要符合节能要求,在保证亮度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灯具的数量,且使用寿命应在10年以上。有效节约了电能,提升了本市城市道路照明科学管理的水平。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本市城市建设的发展、群众对路灯照明需求的提高和建设低碳社会的要求,在全国率先研制成功了路灯智能化光控系统,如果在夏天的正午时间,在某一区域突然出现浓重的乌云雷雨,当地的光感应器便会自动开启路灯,乌云过后会自动灭灯,十分人性化。目前我市路灯启闭已通过光控与时控相结合实现了远程集控,如果在路灯正常启闭时间的前三十分钟,自然光照度降低到30勒克斯,路灯便会提前开启。不仅实现了路灯的合理启闭,而且避免了电能的浪费。针对冬季异常天气及大雾情况,路灯管理部门还可根据《特殊天气路灯调度运行规程》,对路灯开启和关闭时间进行合理控制,保证路人对照明的需求。
冬季昼短夜长,在寒夜中闪烁的一盏盏路灯不但给夜晚出行的人们照亮了路径,更让人感到一种身在家中般的温暖。而广大路灯职工为了守候这一光明和温暖,每天在华灯初上之时便走出家门,用自己的双脚丈量所负责区域的大街小巷。日前在和平区南昌路,记者见到了正在巡视路灯的丁跃贵师傅,年近五旬的丁师傅干路灯巡护工作已近30年,所管辖路灯的着灯率一直高达99.9%。每当管片内的居民对路灯有什么需求,他都尽快向上级反映,并力促解决。他负责的地带虽然地处中心城区,但有的社区曾长期没有路灯,经他牵线搭桥,现在全都补建了路灯。
为消除因开发商不办配套等造成的部分楼群里巷没有路灯照明的问题,路灯管理处自2006年以来,连续数年开展“路灯光明行”活动,在有关区政府的支持下,为历史遗留下来的无路灯小区补装路灯,到不久前这一活动结束时,共为中心城区820余片无灯居民区补建路灯2800余盏,如繁星点点照亮了原来一到夜晚就漆黑一片的楼群里巷,10万多户居民从此摆脱了摸黑出行的烦恼。与此同时,他们还结合“电力心连心活动”,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和城市照明形象为目的,持续开展了“爱我路灯,共建家园”活动,动员广大员工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不但养护职工要履行自己的职责,路灯处职工的家属也应主动关心路灯的正常运行。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关爱路灯,共建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路灯维修部门承诺:市区内路灯光源故障48小时内修理完毕;线路故障,接到急修工作通知后进行不间断抢修。如设备被破坏严重,抢修难度大,短时间无法按原方式恢复供电的,采取架设临时电源、调整运行方式等措施,最大限度恢复故障范围内的路灯供电,及时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他们还实行了与街道社区的“连心卡”制度,主动承担行业管理职责和社会责任。
正因为本市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新的道路桥梁不断涌现,而且这些道桥设施的建设方及管理权又分属不同的系统,一时来不及配套,不可避免地造成了部分新建道路或是没有路灯,或安装了路灯却不能正常照明。另一方面,野蛮施工、外力破坏、盗割电线等现象的屡屡发生,也导致部分地区的路灯失明,影响了居民晚间出行并损害了城市形象。让人们在惊叹于道路四通八达的同时,也对此感到遗憾,希望能够像此前消灭无灯小区那样,协调各方力量,让这些道路桥梁尽早亮起来。
据市路灯管理处统计,本市目前建成后没有路灯的路段有38条,虽然在全市道路中仅占很小部分,但也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这其中既有居庸道、岩峰道这样相对偏僻、交通流量较小的道路,也有通南路、变电所路这样建成多年,每日交通流量很大的道路,尤其通南路是连接东马路与张自忠路地处繁华区的重要道路,人们从霓虹闪烁的东马路、或是从灯光下波光粼粼的海河边一拐入通南道,会感到很不适应。除此之外,还有22条道路(包括桥梁)因设施缺损、启闭不合理、运行不正常等原因不能正常亮灯,这其中包括金阜桥、滨海国际机场立交桥这样新建成的重要桥梁。还有如北营门西马路、高峰路等道路,虽然有路灯却长期不亮,就连中环线上的重要桥梁——东兴立交桥东侧桥面上的路灯也是黑的时候多、亮的时候少。许多读者在向本报反映此类问题时都表示,希望有关单位把好事做好,尽早为没灯的道路装上路灯,有灯的道路搞好照明,确保市民晚上无忧出行。
根据本市现行规定,市路灯管理处目前主要担负中心城区和新四区范围内市政道路,部分桥梁、涵洞的路灯照明,以及部分居民区路灯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按照上级规定,新建改建过程中的道路路灯设施,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期间内的养护管理,直至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再交路灯部门管理。此外,各区县及所属各开发区、产业园区内的路灯,由其属地政府或各产权单位自行管理。虽说在目前路灯统一管理的体制机制尚未确立的情况下,此类问题中的绝大多数都不在路灯管理处的责任范围内。但该处本着主动为百姓办实事的宗旨,建立了热点问题督办机制,无论群众反映的亮灯问题是否为路灯处管理范围,都将主动向上级反映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解决,通过不懈努力化解老大难,促进全市照明事业的协调发展。像数百片居民区长期没有路灯那样的难题,通过上级牵头、各方协作都能解决,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有路无灯问题也能成为过去,本市道路照明设施运行质量必将获得大幅提升,形成道路桥梁照明灯光与夜景装饰灯光交相辉映、亮点纷呈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靓丽景观,推动全市道路照明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群众对路灯照明需求的提高和建设低碳社会的要求,本市在全国率先研制成功了路灯智能化光控系统,如果在夏天的正午时间,在某一区域突然出现浓重的乌云雷雨,当地的光感应器便会自动开启路灯,乌云过后会自动灭灯,十分人性化。
目前本市路灯启闭已通过光控与时控相结合实现了远程集控,如果在路灯正常启闭时间的前三十分钟,自然光照度降低到30勒克斯,路灯便会提前开启。不仅实现了路灯的合理启闭,而且避免了电能的浪费。针对冬季异常天气及大雾情况,路灯管理部门还可根据《特殊天气路灯调度运行规程》,对路灯开启和关闭时间进行合理控制,保证路人对照明的需求。
市民发现路灯不亮、路灯供电线路破损、路灯杆不正、灯杆门缺损、灯具歪斜、灯具缺损、电缆被盗等影响照明,危及行人人身安全、线路安全的缺陷,可拨打“95598”电力客服热线”路灯热线反映,路灯职工承诺及时抢修,防止对群众造成意外伤。对于“有路无灯”的情况,市民也可向上述两条热线反映,路灯部门将尽快与道路产权部门联系,由产权部门申请装灯立项,以实施配套建设。
目前本市市政建设工程较多,如施工范围内遇有路灯设施或地下管线中有路灯供电线路,建设单位应在具备相关规划手续的前提下,与路灯管理部门办理路灯设施拆除及迁移手续。如在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现路灯高低压线缆,施工单位应在做好现场保护的前提下,与“95598”电力客服联系,由路灯处派员工到现场配合。绝不可野蛮施工刨断电缆,或私自拆除、迁移路灯设施。由此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及安全事故,均应由责任单位承担。
路灯属于公共电力设备,盗窃破坏路灯设施的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按照刑法规定: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市民若发现有人为破坏和盗窃路灯设施的情况,请立即拨打“110”向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