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RoHS认证附件Ⅳ豁免条款即将更新。7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EU) 2023/1437,在欧盟RoHS指令附件Ⅳ中新增关于汞的豁免条款49,该指令在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此前欧盟委员会收到关于“毛细管流变仪中使用的压力传感器中汞”的豁免申请,经评估,该申请符合欧盟RoHS指令2011/65/EU豁免相关条件,因此在指令的附件Ⅳ中,插入了以下条目: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II中所列的豁免,对于附件I中1-7,10 ,11类产品,最长豁免期限为5年,第8和9类产品最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V中所列的豁免,最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当一个豁免申请被拒绝或者一个豁免被撤消,该豁免的有效期最早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最迟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8个月到期。
5.只检验涂层(镀层)部分试品,应标明涂层(镀层)原材料一部分的大概净重;假如涂层(镀层)一部分重量无法满足试品运输的需求,需提供涂层(镀层)原料。